一、书面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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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二、保证书怎么写
找法网提醒您:保证书通常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
1.标题 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单独由文种名构成, 其二,由保证内容和文种名构成
2.称呼 保证书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写上送达方的机关组织、团体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然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
4.结尾 保证书的结尾可以再次表示实现目标的决心。
5.落款 落款即在保证书右下方署上保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三、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以下情况判定:
1.未签订合同仅有承诺书的情况下,只要承诺书意思明确,便具担保合同效力。
2.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
3.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但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懂法律的该项规定或者当事人是熟人碍于情面等方面原因,在为他人作担保时未专门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有的仅仅是出具了比较粗糙的书面担保文字载体,甚至直接在借据上写上担保人和自己名字的也不鲜见,但是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则往往因此而引发争议。
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合同的效力性在于书面合同可以体现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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